《金融》繳不出保費莫衝動解約,紐約人壽提7種緩衝模式供選擇
2007/05/17 14:30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許多保戶因家庭或經濟因素,先前買的保費成了沈重的負擔,因此,興起了將保單解約的念頭。國際紐約人壽行政中心副總經理楊鈞霆表示,對於繳不出保費的民眾來說,直接將保單解約的做法並不明智,其實還是有很多輔助的緩衝做法。楊鈞霆表示,比較常見的保單解約原因包括當時投保的業務員離職、繳不出保費、購買保單後發現保單內容不符需求及既有保單內容已不符需要等。
 
將保單解約,會造成哪些影響或損失?楊鈞霆強調,最重要的就是沒有保障;此外,保單解約可能須面臨解約金遠低於已繳的保費的情形,之後新買的保單可能依照新的保單預定利率或費用率設計,保費不一定划算;更重要的是,新買的保單會按投保年齡重新計算,使得因為年齡增加而保費提高,若被保險人因為身體狀況變差,保險公司可能採行除外責任或加費方式承保,嚴重些甚至會拒保。其他,如果也將眷屬以附約形式附加於主約下,而保單解約後不但主約保障隨即終止,連同附約也跟著失效。綜合以上,可說解約影響被保險人的權益甚鉅,所以解約前千萬要再三思量。
保戶因為經濟出現問題繳納不出保費,更是有多種緩衝模式可供選擇,真的不需要動到解約的念頭,國際紐約人壽提供以下七種緩衝模式,供經濟出現問題而繳不出保費的民眾參考,民眾可依自身狀況選擇最合適的方式運用。
1.變更繳費方式:例如原本繳費方式是年繳,可向保險公司申請改為月繳或半年繳,降低每次繳交保費的額度。
2.善用寬限期:對於年繳或半年繳保費這種繳費方式,保險公司均會提供保戶在應繳保費日之後的約兩個月內繳交保費的寬限期,保戶只要在這兩個月內繳齊保費就不會影響到保單的效力。
3.申請保單貸款:只要保單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就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4.保費自動墊繳:繳交保費中有一部分金額是保單價值準備金,以壽險為例,越接近滿期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就越多,可說是預先存了一筆錢在保險公司。所以當繳不出保費時保險公司可運用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保費及利息,維持保單效力。
5.減額繳清保險:這是一種降低保險金額的方式,例如將原本500萬元的保障更改為200萬元。保險公司會利用目前保單所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來計算相同保險期間內可得到多少保障,減額繳清保險可將原保單的險種及期限維持不動,不同處是保額減少了,之後也不必再繳交保費。
6.展期定期保險:將保單所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在不改變原本保額的情況下,一次付清購買定期保險所需要繳交的保費。此舉可維持原有的保障,但縮短了繳費的期限,保障期限雖也跟著縮短,不過可讓保單繼續維持有效。
7.保單停效:此為最不得已的方式。保戶要是超過寬限期仍未繳交保費,保單在寬限期結束的隔日即會停效。雖然停效後,要保人可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恢復效力,但要留意的是,停效期間內萬一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而針對購買保單後發現保單內容不符需求及既有保單內容已不符需要的狀況,楊鈞霆則建議民眾可運用更改契約的方式,將保障內容重新調整,調整後保單的投保年齡及保險生效日期可不受影響,但要留意調整後因為保單險種不同,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補費或給予退費。總之,不論是採取哪種方式,絕對都比貿然將保單解約來得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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