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三大DRAM廠合資設新公司一覽
■記者何易霖、周志恆 2006-12-08
爾必達海外設廠案,在新加坡、大陸、台灣等候選名單中,由力晶出線,除了象徵台灣在全球DRAM產業的重要性,也意味著台灣在DRAM產業創立了新的營運模式。

力晶與爾必達合資成立新公司,並非業界首例。在此之前,南科便與技術合作夥伴德商奇夢達(Qi-monda)合資設立華亞科,藉由新公司「合資」與雙方各自推派董事方式,台灣DRAM業者勢力相對提高,打破過去單純由國際大廠技術移轉,僅是「代工廠」地位的命運,這就是DRAM業界所說的「華亞科模式」。

 


「華亞科模式」出奇成功,營運第一年便開始獲利,尤其公司刻意控制股本膨脹,「以311億元的股本,達到一座12吋廠的運作股本」,股本僅是同樣產能規模同業的一半,因此華亞科開業以來,每年都是台灣DRAM業每股獲利王,上市後,高居類股股王。

事實上,隨著DRAM邁入12吋廠製造時代,動輒千億元的資本支出,已非單一公司所能負擔,加上技術世代演進快速,如何在第一時間籌到蓋廠資金,在最短時間導入量產,等於是贏在起跑點。隨著資本支出一再擴大,未來DRAM同業之間的合資設廠模式,儼然成為趨勢。

瑞晶的成立,除了延續「華亞科模式」,對力晶來說,也是新的開始。尤其力晶現階段股本高達近700億元,每次為籌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造成股本膨脹,籌碼混亂之餘,難以吸引投資人目光,股價顯得「牛皮」。 

力晶過去與爾必達合作已有一定默契,未來若能將新公司製程導入母公司使用,有助降低量產風險,力晶「母以子貴」,為股東創造更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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