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小常識960507
何謂「酒償險」
 
大家在投保汽車保險時,常會聽到「酒償險」一詞,但何謂「酒償險」?是「酒醉補償保險」?還是「飲酒補償保險」?都不是,正確 
 名稱應該是「第三人責任保險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附加條款」,因為名稱太長,因此一般稱為「酒償險」。
 
因為「第三人責任保險」將酒駕排除在承保範圍之外,被保險人必須先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才可以加保「酒償險」,其保費為「第三人責任保險」的9%,假若您的第三人責任保險年保費為$2,390元,酒償險年保費即為2,390×9%=215元。
 
顧名思義,本保險對於被保險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第三人於保險金額範圍內直接賠償,此處的保險金額指的是「第三人責任保險」的保額!
 
近年來台灣飲酒文化並沒有因為政府大力宣導而稍有停歇,不論是應酬、婚喪喜慶、尾牙春酒等,難免都會「乾一杯」,也因此造成去年酒償險熱銷186萬張保單,創下歷年來新高。
 
可是加保了「酒償險」並不是如何爛醉肇事都可以獲得補償,一般酒測值在0.25~0.55毫克範圍內,才能啟動酒償險對受害第三人給予補償;若是酒測值高於0.55毫克,因為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保險公司對於受害第三人雖仍給予賠償,但保險公司對於所給付的保險金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償。因此,買了酒償險不見得就獲得了「免死金牌」,還是要看「酒駕」的程度而定。
 
總結來說,酒測值未達0.25毫克,一般的第三人責任保險即可提供理賠;酒測值在0.25~0.55毫克之間的話,必需加保「酒償險」方能對受害第三人給予理賠,且不追償;但是酒測值若高於0.55毫克,則會被保險公司追償,結果被保險人仍須負擔對第三人的理賠金。
 
最後,還是奉勸大家,「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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